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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借款单的时效期限

本文作者:网络   本文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18

民事借款单的时效期限

民事借款单的时效期限

1、诉讼时效

自你第一次主张债权被据开始算起,但是最长不能超过借款日起20年~~超过20年当然也可以主张,但是债务人就可以以超过最长保护期限为由拒绝履行债务,并没有实际意义。

2、说道举证的问题

因为这个借款合同是一个普通债权债务关系 所以适用正常的举证责任制度 也就是谁主张谁举证 如果你想证明自己不断地在主张债权 那么只能是由你来举证 债务人没有为此举证的义务;在实际操作中最简单又有效的留证方法就是在每次主张债权的时候 如果对方承诺一个还款期限 那么就请对方留个字据 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对方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则你可以据此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3、在承诺期限到之日起3年内,你可以通过再次主张债权来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目的,同样的,不能超过20年的限制

4、至于借款利率,只要在国家限定的借款利率的上下限之间选择,法律就予以支持,超出的部分 法律不保护 但是债务人愿意履行 法院不强制干预《民民法典》对借款纠纷规定了3年的诉讼时效,但这里所指的2年并不是简单地从借款日起计算,而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还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关于民事借款单时效期限是多久。通过上文的介绍,民事借款单的时效是根据不同借款额度是有所差别的,但是对于其时限的具体范围是有相应的标准的,不能够出现在其范围之外。希望能帮到大家,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北京律师网进行专业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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