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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北京律师 本文来源:北京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5-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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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回重审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 司法实践中,出现下列两种情况会将案件发回重审。一是案件上诉到二审法院后,二审法院经审查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这时案件又回到普通的一审程序,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二是再审案件经审理后,再审法院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这种情况下,发回的案件属于普通的一审案件还是属于再审案件这一问题在实践中存在争议。后经反复研究认为,再审法院提审以后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的,实际上案件已经回到了普通的一审程序,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符合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52条规定的,就应予准许。这与二审中当事人提起反诉不一样。 http://www.zhll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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