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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合同纠纷律师:租房合同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作者:北京律师   本文来源:北京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7-02-24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租房合同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租房合同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易美玲指出,一份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合同双方达成合意,书面形式签订一份合同书,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其中,对于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易美玲强调到,需要按照《合同法》第96条第1款的规定,这两种解除应该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这个通知是准法律行为,是事实通知,只要能够证明已经通知到对方就应该生效。 
但现实生活中往往发生对方有异议,此时异议方可以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要求来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是否发生。那么此时,解除效力从何时发生呢?是从诉讼完成,法院的判决或者仲裁机构的仲裁生效时,开始发生解除效力,还是仍然从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呢?按照民法理论,事实通知是准法律行为,并且是单方行为,只要到达对方,就应该发生法律效力,并不因对方异议而改变,对方的诉讼和仲裁行为只是对解除有异议,而法院的判决和仲裁机关的仲裁也只是对这一事实的确认,并不因此使事实通知的生效时间而改变,仍然以事实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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