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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系虚假诉讼如何认定

本文作者:网络   本文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16

  如何认定民间借贷案系虚假诉讼?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特征是什么?

  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特征之证据链的不完整

  私人贷款的虚假诉讼案件首先是由私人之间的借贷纠纷而引起的。同时也由于贷款的非规范性,私人贷款还往往缺乏相应的证据。

  从案件证据链的完整性来看,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也仅仅能证明该案件的主要基本上的事实,而且往往是缺乏证据来证明款项交付的这个事实,资金的来源和其他相关事实。

  一些私人贷款的案件甚至都没有借款证据,在审判期间,法官很难判断这种情况下的事实。这一特征使得虚假诉讼的当事人更容易去伪造案件的证据和虚构陈述案件的事实。

  在资金的转移问题上,私人借贷的虚假当事人中的原告一般会主张是现金交易的方式,并没有转账的凭据,因为实际上资金转移并不真的存在,更不可能提供银行的转账凭证,特别是大额的贷款。

  现金交易的使用在本质上其实是错误的。因而很容易被怀疑是虚假的诉讼。

  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特征之身份关系的特殊性

  私人借贷诉讼中虚假诉讼的当事人之间通常会存在某样的特殊关系,无论是作为亲属方,还是作为利害关系方。由于私人贷款的虚假诉讼,其中大多数是通过虚假的伪造证据,刻意制造事实和恶意串通来实现的。

  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现实上的利益关系,可能会无法实现其中的非法目的,又或者实现非法目的的成本是较高的。

  为了规避掉不必要的风险,降低一些成本,以提高虚假案件的成功率,私人借贷的虚假诉讼中往往存在双方的特殊关系。

  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特征之双方之间的非对抗

  由于私人借贷的虚假诉讼中主要是诉讼的当事人之间的串通,虚构的事实和伪造的证据,双方经常在诉讼的过程中要故意表现出诉讼的对抗性。

  例如,在诉讼的过程中,被告没有对原告的诉讼提出异议,也没有在事实的陈述中提出不合理的证据怀疑或证据的瑕疵,并试图通过调解尽快结案。

  非对抗是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勾结的重要表现。如果承办的法官在审判期间对案件的证据和事实发现存在着很多的疑问,并且双方庭审中也都表现出不对抗,就必须提请注意是否存在私人借贷的虚假诉讼的可能了。

  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特征之证据的混乱性

  私人借贷的虚假诉讼的目的是通过提供并不真实存在的虚假证据和虚构无稽之谈的事实来混淆承办法官的视听,以达到实现其实施者的非法目的。因此,实施者提供的证据通常情况下也会非常混乱。毕竟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

  例如:与第三方串通,伪造虚假的贷款证书,保证担保合同等。法官很难仅仅通过书面上的审查来发现,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和陈述的事实存在某种缺陷,致使他们极易受到当事人的故意欺骗,从而做出与客观事实并不一致的判决或裁决。

  以上就是如何认定民间借贷案系虚假诉讼?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特征是什么?这一法律问题的解答,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可在线找律师咨询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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