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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网络 本文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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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理债权债务案件的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二)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4-6%;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2-4%;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1-3%; 1000万元以上:1-2%。 二、对于案情疑难复杂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可以在上述标准数额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三、解答法律咨询: 10--100元/件,或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标准:100-2000元/小时。 四、对于涉及财产的债权债务案件,委托人要求实施风险代理费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争议标的额的30%。 五、代理非诉讼法律服务,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民法典》关于债权债务的规定 1、公民之间的借贷款,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2、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如因利率发生纠纷,应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考虑当地实际情况,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处理。 3、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4、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关于此类收费标准内容已经大体囊括,不过对于具体收费标准,每个地区都可能会是不一致的,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参照当地情况。如果对于债权债务律师收费的内容你还不是那么清楚的时候,可以来北京律师网找律师帮助你了解,帮助你问题的解决 北京律师专业律师24小时在线帮您解决合同纠纷、债务债权、公司法务等法律纠纷问题,全心全意帮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北京法律顾问热线:1391109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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