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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

本文作者:网络   本文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18

以物抵债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

以物抵债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

一、必须依据法院及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或相关当事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办理。

二、以物抵债协议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或登记方能生效的,必须办理报批或登记手续。

三、抵债资产为国有企业关键设备、成套设备、重要建筑物等需要政府机关批准方能转让的,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报批。

哪些物体不能抵债

(一)法律规定的禁止流通物。

(二)抵债财产欠缴和应缴的各种税收和费用已经接近、等于或者高于该财产价值的。

(三)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四)财产已先于我行抵押或质押给第三人的。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依法被以其他形式限制转让的财产。

(六)公益性质的生活设施、教育设施、医药卫生设施等。

(七)以行政划拨方式获得的尚未建有房屋及其他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

(八)尚未建有房屋及其他地上定着物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

(九)依法列入城市房屋拆迁范围或者集体所有土地征用范围的房屋、土地使用权。

(十)其他无法变现的财产。

在借款协议中协商可以抵押的物可以进行以物抵债,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的物可以以物抵债,在法律中禁止流通的物不能够进行以物抵债,无法变现的财产不能以物抵债,产权有争议的不能以物抵债,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你可以咨询北京律师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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