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张海林长期工作于法律一线,从业法律顾问10余年,是北京市资深知名大律师,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咨询,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经典案例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联系人:张海林律师
咨询电话:13911099303
邮 箱:bjzhlls@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2座617

债权债务

您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 债权债务 >

跨市欠钱怎么起诉

本文作者:网络   本文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5

跨市欠钱怎么起诉

跨市欠钱怎么起诉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需原告当事人到被告户籍所在地区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诉讼。

如果是牵扯到经济合同纠纷的案件,原告可以到合同履行地区法院提出诉讼。

所以,原告当事人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区的异地法院起诉维权。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追讨欠款诉讼费最终由谁承担

根据现行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作了改变的,除了应当明确当事人对第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外,还应当相应地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无论上诉人是一审中的胜诉方还是败诉方,上诉案件的受理费均由上诉人负担,双方都提出上诉的,由双方分担。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其他诉讼费用,一般由要求进行该项诉讼行为的人负担。例如,鉴定费以及鉴定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由要求进行鉴定的当事人负担。

跨市欠钱如何起诉 跨市欠钱追债的时候依然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但具体的手续办理会比较麻烦,找个专业的律师才能帮助自己妥善的处理好各种事宜。跨市欠钱起诉的时候常需要律师服务,可以来北京律师网找专业律师随时提供一对一服务。

北京律师网【张海林律师:13911099303】北京知名律师,北京律师网有着众多执业律师团队,专业擅长商事诉讼与仲裁、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知识产权争议、涉外诉讼等案件及公司法律顾问。
 上一篇:民事诉讼法关于借款不还的规定是什么  下一篇:债务纠纷案件中律师作用和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