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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网络 本文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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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要不要写付款账号 一般的合同由双方协商内容,所以写不写由双方协商解决。 相关知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因此,对于在合同上要不要写明付款账号这是由双方协商决定,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此外对于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本文也为大家做了相关的介绍,对于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一定的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律师网专业律师。 张海林律师网坚持客户合法权益至上、法律至上的原则并一以贯之,坚持学为客户用,险为客户避,利为客户谋,将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权威、专业的法律服务。北京法律顾问热线:1391109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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