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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网络 本文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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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第三人履行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承担怎么甄别 根据定义即可进行甄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二条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四条 【第三人清偿规则】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小编的总结到此为止,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欢迎来北京律师网进行咨询,北京律师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由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你的疑惑。 北京张海林律师网多年专注经济领域法律服务,对案情结果分析判断精准,胜诉率高!北京企业法律顾问咨询电话:1391109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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