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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网络 本文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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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债务要提起诉讼时效的时间怎么计算 在连带责任保证债务场合,不存在先诉抗辩权,主债务的履行期届至,债权人就有权请求保证人主张履行保证债务。在主债务的履行期届满时,主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的债权就受到了侵害,主债务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均开始起算。不过,这依然是立法论。作为解释论,仍应按照法释[2000]44号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关于“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纠纷。该规定将保证债务适用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确定在“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四条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以上就是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连带责任债务要提起诉讼时效的时间怎么计算相关法律问题,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北京律师网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北京律师网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北京张海林律师网多年专注经济领域法律服务,对案情结果分析判断精准,胜诉率高!北京企业法律顾问咨询电话:1391109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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