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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网络 本文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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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高利贷会被判几年 1、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受法律保护,适当的要求利息且年利率没有超过36%属于合法的,年利率为24%的受法律保护; 2、公安机关不能介入经济纠纷,这是公安部明令禁止的,所以不会坐牢; 3、《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和《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1992年4月25日)中对公安不能插手合同、债务等经济纠纷案件有详细规定,建议查阅。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1] 。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上可见,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回答,如果自己找了高利贷进行借款的话,那么必须要按时进行偿还,高利贷也是属于民间借贷的方式,警察是不能管的。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应该进行起诉处理。有法律问题的话可以咨询北京律师网律师。 北京律师张海林律师系北京星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十届公司法与法律风险专业委员会委员,资深商事专职律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华夏之声和香港之声特约律师,擅长商事诉讼与仲裁、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知识产权争议、涉外诉讼等案件及公司法律顾问。张海林律师热线:1391109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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