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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网络 本文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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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电话录音没欠条能起诉吗 电话录音也是民法中规定的证据之一,如果电话录音有证据借贷关系成立,当事人就可以凭借电话录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债务纠纷的证据有哪些 (一)书面证据。当事人应提供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根据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二)证人证言。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 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制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借款起诉状的范本 原告何a,男,1967年5月28日生,汉族,XX县人,现住XX县S乡H村。 被告夏B,男,1973年11月17日生,汉族,xx县人,住址XX县F镇Gxx园。 诉讼请求 一、 要求被告夏B偿还原告的借款伍万元(50000元);自起诉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算至清偿时止。 二、 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7年4月24日,被告以资金周转不灵为由向原告借款五万元,被告承诺原告于数日后归还,同时立下借据(见附件1)。一月后,原告向被告主张还款,而被告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和推搪,至今未清偿其所欠原告的借款。被告方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正当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权利。故原告具状起诉,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为盼。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何a 2007年6月11日 附: 1、本诉状副本1份; 2、借条复印件2份; 3、原告户籍证明1份。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北京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北京律师张海林律师执业多年,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成功代理了数百起公司、个人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及其他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与仲裁,部分经典案例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作为典型案例分析。法律咨询热线:1391109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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