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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间资金拆借是否一律非法无效

本文作者:网络   本文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10

企业间资金拆借是否一律非法无效

企业间资金拆借是否一律非法无效

不是,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但是,司法解释有对非金融企业间借贷融资有特殊规定的(如对存单借贷),按特殊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因此,对于企业在经营中如果采取这种方式进行资金拆借是无效的,这对于企业来说也会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大家就要根据本文的相关内容来进行详细的了解,才能知道这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律师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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