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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网络 本文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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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付货款没收到货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支付货款没收到货产生合同纠纷后,如果合同有约定的,合同约定地是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争议标的是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卖方逾期交货,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吗 卖方逾期交货违约的,买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在买卖合同中,买方需要履行交付款项的义务,而卖方具有按时交货的义务。如果卖方没有按时交货的,即构成违约,买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损失赔偿。 实际中,认定逾期交货的方法: 1、合同中有约定交货日期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2、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交货日期的,以合同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的,合理准备时间为准。买房在约定好的准备时间后仍然没有交货的,视为逾期交货。 买方想解除合同的,需告诉卖方,并主张损失赔偿 实践中常常会出现,在买方提出解除合同后,卖方并不同意,导致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这个时候,买方应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法,向法院申请请求解除合同。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卖方没有收到货款后没有送货,产生合同纠纷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约定地是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争议标的是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北京律师网进行咨询。 北京律师【张海林律师:13911099303】张海林长期工作于法律一线,从业法律顾问10余年,是北京市资深知名大律师,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咨询,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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