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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北京律师 本文来源:北京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5-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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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怎样解决 债务纠纷中,往往存在实际借款人和名义借款人,尤其在农村合作社借款中,这种情况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的情况比较多。如果存在实际借款人的情况,是列为共同当事人参加诉讼呢,还是如何处理? 发生债务纠纷,如果进行诉讼,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一般只能起诉名义借款人,也就是订立借款合同的人。有的名义借款人,缺乏偿还能力,又无法起诉实际借款人,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有效回收。在法律实务中,有些法院将实际借款人作为共同被告,判决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共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增加借款回收的保障,有效保护债务纠纷中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于http://www.zhl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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