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吹灯》难成形,爱奇艺起诉合作方
因要求合作方继续履行《鬼吹灯之精绝古城合作协议》,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将梦想者电影(天津)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梦想者公司继续履行双方2014年7月25日签订的《鬼吹灯之精绝古城合作协议》。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爱奇艺公司诉称,2014年7月25日,原告爱奇艺公司与被告梦想者电影公司签订了《鬼吹灯之精绝古城合作协议》。合同签订后,爱奇艺公司依约支付了第一笔款项1200万元,但梦想者电影公司一直不与原告共同确定合适的主创人员。由于主创人员缺席,导致合作项目一直无法推进到正式筹备期。原告十分焦急,多次找被告协商,希望可以加快合作项目进度,尽快落实主创人员,正式进入筹备期。但在原告积极推动项目时,被告于2015年7月10日致函原告,以未收到进入筹备期后的第二笔1200万元为由,企图单方解除合同。
原告爱奇艺公司认为,此时项目尚未进入到筹备期,支付第二笔款项的条件尚未成就。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得到尊重和强制履行,被告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企图没有任何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