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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北京律师 本文来源:北京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5-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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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院独立审判权的一些看法 林森浩故意杀人一案引起社会各群体的广大关注,舆论里不乏惋惜、谴责,还有对林森浩该不该判死刑的争论。现该案已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复核程序,听闻该案的人,可能更多的还是关注或纠结于林森浩是否被核准死刑判决。 作为一个法律人,不免会对热点案件有一些评论和看法。前几日与同事聊起林森浩一案,我问同事,林森浩会不会被核准死刑,同事说该案影响这么大,被核准死刑的可能性比较大。由同事的说法,让我不免思索法院的独立审判权的问题。 1、所谓独立审判权,是指法院不受行政及上级部门的干预独立行使审判权。这些年,从政府及立法层面,一直在强调法院的独立审判权,并通过各种措施保障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的独立裁决权。 2、可是近年,从一些社会热点案件来看,比如药家鑫案等,法院的独立审判权是否存在被新闻媒体、舆论绑架的情形,法院在洪水一般的报道、舆论之中,能否真正尊从于法律判决案件、真正做到独立行使审判权。从我同事对林森浩死刑复核的说法,可以看出,在很多人心中,法院虽然独立于政府、上级部门和领导独立行使审判权,却很难能做到独立于新闻报道、舆论。 3、我认为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并不只是独立于政府、上级部门,还应独立于新闻媒体和舆论,仅尊从于法律判案,才能真正实现法律上的公正、公平、正义。 文章来源于:http://www.zhll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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