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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北京律师 本文来源:北京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6-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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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6月16日电 (记者邹伟 王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多位专家指出,该意见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出台后将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其职责、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他们在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效能。“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李明征表示,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重要依托。领导干部既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也要善于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监督和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预防和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认为,意见的出台实施对律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明确的任务。“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切实服务依法行政、切实服务公共利益、切实服务公平正义;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重在防范与化解法律风险,推进公司依法运营,在担任‘服务者’的同时当好‘把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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