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张海林律师 咨询电话:13911099303 邮 箱:bjzhlls@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2座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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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北京律师 本文来源:北京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8-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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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服务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咨询公司拖欠普通员工或高级管理人员工资或离职补偿金的案件,往往员工不知道该通过劳动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对于怎样维权困惑不解。遇到这种情况的,不管是普通员工,还是高级管理人员,首先要向律师进行咨询,详细向律师陈述案件情况,并出示已有证据,以便能找到维权的渠道。
张海林律师现作出以下解答: 1、如果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或离职补偿金,单位未出具欠条的情况下,应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再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2、如果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或离职补偿金,单位出具了欠条的,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如不服一审判决,可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本文由北京合同律师原创提供,如需转载请标明出处!官网:http://www.zhll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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