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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网络 本文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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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签贷款是不是高利贷 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做出了清晰的界定,其中,明确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以上的为无效。该司法解释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业内认为,这对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将起到很好的作用。 年利率24%以内受法律保护 超过36%的部分“无效” 此次司法解释共计三十三个条文,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做出界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与国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区分。 利率的规制是民间借贷的核心问题,也是此次司法解释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此,《规定》明确: 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3.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4.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当面签贷款,这个是不是属于高利贷的话,要结合对方所涉及到的利率问题,在超过了36%之后,就是属于高利贷的范围,这个超过部分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北京律师网相关律师。 张海林律师网坚持客户合法权益至上、法律至上的原则并一以贯之,坚持学为客户用,险为客户避,利为客户谋,将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权威、专业的法律服务。北京法律顾问热线:1391109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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