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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网络 本文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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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债权与不真正连带债务是什么意思 侵害债权是指以债权为侵害客体的侵权行为。 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就各自立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自独立地对债权人负全部履行的义务,并因其一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的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 【按份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第五百一十八条 【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北京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北京律师张海林律师,从业法律顾问10余年,如您要打官司、请代理律师、有法律问题想找北京律师咨询,请找我们的在线律师咨询。法律咨询热线:1391109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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