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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北京律师 本文来源:北京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5-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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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案件原则上应当公开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二审案件原则上应当公开审理,但对不公开审理作了原则性规定。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下称解释)第333条对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除该条规定情形和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所有二审案件都应当公开审理。审判公开不仅仅是为了便于法官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更是为了让双方当事人通过诉讼感受到诉讼程序的公平正义。这是程序的独立价值,也是二审原则上要公开开庭的重要原因。 文章来源于http://www.zhl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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