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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北京律师 本文来源:北京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6-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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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围绕再审请求进行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时应当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再审申请和再审请求的关系。再审申请是申请人 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希望启动再审程序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请求。再审请求是指进入到再审程序以后,申请人提出的保护其实体权益的诉讼请求。审查再审申请的法 律根据是《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审查再审请求则要根据实体利益判断的方式进行。再审审理阶段应当围绕再审请求而不是再审申请进行。二是要明确再审 请求和原审诉讼请求的关系。再审请求不能超过原审诉讼请求,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的部分不予审理。 文章来源于http://www.zhll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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