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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网络 本文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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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找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咨询,虚报合同书是否算行骗?根据在我国刑法的规定,假如根据虚报、冒充别人为名签署虚报合同书的方法进行行骗主题活动的,就归属于合同诈骗的行为。
北京合同诈骗刑事律师介绍: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通过以上所说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虚报合同书是归属于行骗,北京律师法律咨询解释:它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合同诈骗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应当先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报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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